2014年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腐败 处分595人

09.01.2015  10:26

 

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案件的情况。广西新闻网记者 韦春雨 摄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反腐工作。2015年1月8日,2014年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案件的情况。据悉,2014年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93件(次),初核895件,立案587件,结案609件,处分5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其中查办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64人,查处“一把手”案件56件。

2014年,南宁市纪委调整内设机构,加强查办案件和监督执纪力量,充实加强一线办案力量。重点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51件,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14件。严肃查处了南宁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黎敏生,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文、许成,武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美新,上林县政协副主席韦桂龙,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莫兰东、市运管处主任李飞文和支部书记潘军等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科级领导干部腐败窝案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在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加大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水利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开发、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案件20件、公安系统案件46件、教育系统案件102件、卫生系统案件33件。在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方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二层机构负责人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问题,全年共立案136件。

记者了解到,2014年,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干部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以及民政救济款等问题,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件,占立案总数的13.5%,涉案金额达1500多万元,严肃查处了上林县政协原副主席周德刚在担任县扶贫办主任期间通过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数十万元的案件,邕宁区扶贫办主任黄彩凤、副主任黄守真在扶贫项目中收受贿赂数十万元等案件。

此外,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工作,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整合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成立5个巡查组,第一批对上林县、大明山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扶贫办等5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共发现突出问题35个,对其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已经移交市纪委调查。

据悉,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活动170多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问责问效”督查力度,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共约谈有关责任单位280个,责任人613人,问责950名领导干部,其中免职40人,停职26人。

数据显示,南宁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0.01%;公务出国(境)学习考察经费同比下降0.61%;培训费同比下降33.95%;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同比下降9.7%。全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个,449个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审批时间累计减少52.7%;全市公款吃请、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使用、干部作风、机关效能等问题持续好转。(韦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