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综述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乐 通讯员 盘丽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必须做到持之以恒,持续加大力度。”“市委切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必须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有人抓有人管。”……2014年8月,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在接受广西电视台记者的专访,介绍南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时,态度坚决地指出。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2014年,南宁市吹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冲锋号”,全市各级各部门适应落实“两个责任”新常态,勇于担当、以上率下、立行立改,有力推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 揪住“牛鼻子”
2014年以来,南宁市从加强领导、履行责任、健全机制等方面紧锣密鼓地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多次强调,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前提是认识到位。他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也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建设同部署。先后1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了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市委常委班子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坚持做到“四个表率”,即做政治坚定的表率,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执行公务用车标准;做联系群众的表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示范带头作用,市委常委班子组织集中学习4次,征求群众意见355条,班子成员相互指出批评意见50多条,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不准基层单位拜访看望,拒收一切礼金礼品,全市党政机关12万多名党员干部职工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做转变作风的表率,市委常委班子带头倡导和弘扬清廉、敬业、务实的风气,使之成为我市作风转变的独特标志、队伍建设的响亮品牌、跨越发展的坚实保障。
市委书记余远辉带头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组织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重大问题,先后作出批示40多件(次);亲自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亲自带队到宾阳县检查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情况,主持召开市委剖析典型事例专题会4次,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9起。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各县区长、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抓好工作,又要管好队伍;并就近年发生的腐败案件专门约谈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各常委按“一岗双责”从案例中分别认领责任,结合分工制定整改措施,增加主体意识。
真抓实干 当好“台柱子”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市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
严管就是厚爱。市委从严格队伍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方面入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监督制度,打破干部部门化,加快干部跨条块领域交流,共对48个市直部门81个二层事业单位245名科长进行轮岗交流,占市直部门科长总数的25%。出台了《南宁市加强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若干意见》“1+7”等文件,加大干部考核评价中德和廉的权重。开展民主评议科长活动,选出200名科长参加全市评议,被评为“不满意科长”的,免去领导职务或降职,树立能干事、干成事、重实绩、求实效的用人导向,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环境。
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南宁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结一联五”制度和联系企业制度,深入开展“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主题实践活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做到有件必核、有案必查,着力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共查处涉及民生资金案件79件。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满意度评价网,督促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468个。
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市委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市深化改革工作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专题研究部署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强化办案和监督力量,优化结构、理顺关系、突出主业,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坚持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大要案,做纪委的坚强后盾。领导和支持纪委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管理,实现监督职能的全覆盖,强化对派驻单位的监督;支持市纪委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监督机制,配好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加大安排使用纪检监察干部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共提拔任用、交流调整纪检监察领导干部62人。
监督制约 扎牢“铁笼子”
牛栏是关不住猫的!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南宁市委始终保持清醒和警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防范着眼,从制度入手,真正把权力关进反腐的“铁笼子”里。
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监督检查的意见》等一批制度,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出台了《市管干部失信行为惩戒暂行规定》《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惩戒规定》等一系列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让干部在履职尽责、诚实守信中带好头、作表率,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出台《纠正县乡干部“走读”问题暂行规定》,推行基层干部“夜访”制度,使县乡干部变“走读”为“住读”,树立干部的亲民形象。
加强教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全市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编印警示教育学习材料,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建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强化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推行公开述职述廉,规定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述廉报告,接受党员代表评议。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理清职责权限,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加大公开透明运行力度,确保县委正确行使权力。
推进问政。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依托电视问政等手段,搭建党政机关与社会舆论沟通交流平台,着力发现曝光和督促整改一批存在已久的问题,形成有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舆论氛围。举办14期“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直播节目,曝光建设、交通、规划、食品药品、环保、教育等领域存在的问题107个,问责71人。设立“电视问政舆情联络站”55个,收到市民问题反馈3146个,节目中曝光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举办240期“政风行风热线”,接听热线电话1130个,热线问题回复率100%、问题办结率90%、群众满意率95%。
深化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与管理规则;推进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强项目招标采购组织管理,引入政府采购社会监督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全市84个市直部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2100多件。
“聚焦主责主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出现的一个高频词汇。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效途径。
“作为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关,纪委负监督责任。……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雷永达在多个场合重申纪委所承担的职责内容。
准确定位,知责善为。南宁市纪委率先在全区对“三转”工作进行探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对市纪委机关进行三轮内设机构调整,配齐配强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力量。突出重点、收缩战线,清理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215个精简到18个。深化县派驻机构“片派制”管理模式改革,同时整合市直派驻纪检机构力量,成立5个巡查组,首先对5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专项巡查,探索出了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全覆盖的新路子,做到监督检查职能全覆盖。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俞贵麟2014年在南宁市调研时对我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严明纪律,扎紧“袋口”。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纪委机关纪委,出台《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察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对工作不在状态的1名派驻机构干部、3名县区纪委班子成员给予诫勉谈话,及时调整岗位。严肃处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打造过硬反腐铁军,坚决防止“灯下黑”。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能力素质作风硬化工程”“周学月训”等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大提升、素质大增强、作风大转变。
通过“三转”,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凝聚共识、付诸实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基本功,守好“硬杠子”。加大作风建设和执行纪律监督力度,实施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问责问效机制,推进督查工作项目化管理,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加强对“美丽南宁”建设、“中国绿城”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31876人次,发现问题39132个,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约谈责任单位280个,问责950人,其中免职40人,停职检查26人,责令辞职6人。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公开曝光627辆次违章行为,约谈54人,免职9人,撤职2人。整治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腾退超占面积2.3571万平方米。排查出“吃空饷”人员50人,追缴资金68.3万元,对清理“吃空饷”不力的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严肃问责存在“走读”问题的县乡干部22名。整治奢侈浪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赌博、纵酒行为,问责、处理41人。定期不定期在重点时间节点,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活动170多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握紧拳头打老虎”“并紧巴掌拍苍蝇”,大办案,办大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4893件,初核895件,立案587件,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20人、乡科级干部187人;结案609件,处分5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全市初核数、立案数、结案数、市本级立案数、处级干部案件数、县本级立案数等比往年有大幅度提升。自办案件力度加强,市纪委自办案件41件,占市本级立案总数的95.3%;各县区纪委自办案件209件,占县区本级立案总数的79.16%。开展“集中办理未结案件”专项活动,加快案件移送和审理速度,确保案件工作时限不超、质量不降、标准不减。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