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配电网“十三五”建设改造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07.12.2016  10:35
 

  为研究制定南宁市配电网“十三五”时期规划布局和建设战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配电网“十三五”建设改造规划》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方)

  二、公开选聘内容

  研究制定南宁市“十三五”时期的电网规划建设,提出南宁市“十三五”时期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

  三、参选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 本次公开选聘研究单位,面向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请单位须熟悉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的能源、电力规划和发展情况,近三年内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规划编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三个。

  (三)申报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规划编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小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

  (五)规划编制小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配电网 “十三五”建设改造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申请书。

  (二)请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6份,于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前送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能源工作办公室(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定,最终结果在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发布。 

  五、编制进度要求

  规划编制单位应于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送审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经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成果。

  六、研究经费

  本项目经费已列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根据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格支付。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大楼1611室能源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及电话:潘浩波 0771-5583512

 

  附件: 《南宁市配电网“十三五”建设改造规划》申请书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