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三项行政审批权
13.03.2015 15:5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据了解,群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两种证照或办理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手续,只需备齐资料前往各自辖区的相应的县、城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资料及现场核查均由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并进行,只要条件符合,市民可直接就地到办理相关事项,下放项目全部零收费。
此外,为方便服务对象,属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仅限原下放的六大类)、食品流通(含保健食品)、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事项的审批,将由相应的武鸣县、上林县、马山县、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办理办理。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县区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审批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时解决许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下放承接严格依法完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自2015年3月15日起,南宁市辖区内的县、城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公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办理。2015年3月15日前由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受理的上述事项的审批材料,仍由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承办,直至审批完结。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13.03.201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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