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店面经营不善竟找“假”房东低价转铺获利

09.01.2016  00:07

    广西新闻网 南宁1月8日讯(记者伍永志 通讯员梁汀)因铺面租金高和经营不善等原因,找人假冒房东将铺面低价转手并得到10万元店面租金。未曾想到随后得到的是牢狱之灾。8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据介绍,2015年3月31日,被告人王某以每月1.8万元的价格,承租到了南宁市东葛路一铺面经营羊肉粉店。后因店面租金高,经营不善后,王某找人接手挽回损失。

      5月25日,王某隐瞒铺面房东,找来廖某(另案处理)扮演该铺面房东,并伪造铺面承包合同骗取被害人陶某的信任,以每月1.2万元的低价铺租,诱使陶某同意与廖某签订铺面承包合同,并在当天就支付人民币10万元给王某。廖某收取人民币1000元作为手续费后离开。2015年6月,真正的房东发现真相后收铺面,陶某被骗款项及装修铺面损失无法追回。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时人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 编辑:陈丽婕  作者:伍永志 梁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