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始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还本宽限期延至三年

31.07.2015  14:05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 通讯员 莫尧)广大大学新生注意了!7月30日起,南宁市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正式开始受理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据介绍,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贷款最长期限由原来的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到3年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无需还本金。另外,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

  此外,全区110个县(市、区)资助中心已于近日全面开始受理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针对今年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出现新变化,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及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贷款期限上,今年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选择贷款期限时,最低可选择6年,最高可选择20年。

  同时,在办理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自动将还本宽限期设定为3年(原功能的还本宽限期为2年),并据此生成还款计划打印在合同上。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还利息,无需还本金。需要特别提醒学生注意的是,对在国家助学贷款新政正式实施前,已于今年6—7月办理的新合同,允许学生调整贷款期限,如有需要调整贷款限期的借款学生,可前往本地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

   为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排忧解愁

   南宁市“资助行动计划”正式启动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准备踏入期待已久的大学殿堂的寒门学子有福了!7月30日,记者从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已启动“资助行动计划”。

  为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及时得到资助,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资助行动计划”将采取多项举措,统筹安排政府和社会资金,按照“录取一批,资助一批,统筹资源,应助尽助”的原则,解决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上大学难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需要向原就读高中资助部门申请,填写相关资助表格,并按照有关程序公示和发放。

  目前,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主要经费来源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治区财政路费生活费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学费资助、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路费生活费补助、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行业经费资助,以及南宁市教育基金会“香港摘星计划”“恒大启明星教育基金”等项目和爱心企业的捐赠资助。

  统计数据显示,南宁市共有17951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其中17790名考生高考成绩达广西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线率99%。其中,上一本线2078人,上二本线8975人,上高职高专线6737人。近期,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汇总各高中学校上报第一批被一本高校录取的拟资助学生名单,通过银行统发的形式将资助款直接划拨到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

   申请程序

  1.学生在高中学校就读时,已被学校认定为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当年获得高校录取后,将录取信息告知就读高中学校资助部门。

  3.学校指导符合条件学生申请大学生新生入学补助,填写相关项目表格,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项目只能申请一个。

  4.审批通过后,将资助款直接转给学生或发放到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发放给学生。

   资助项目

   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1.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并通过自治区高职高专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广西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