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首张共享单车违停罚单 违停者被罚款20元
南宁开首张共享单车违停罚单
对违法使用者处以20元罚款,并要求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被处罚的刘某在处罚单上签字。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卢荻 实习生 覃美琪 通讯员 李晓华 文/图
共享单车不要再乱停放了,小心被处罚。8月25日,南宁市交警支队七大队在金湖商圈进行整治共享单车乱停放行动。在行动中,交警当场对一名乱停放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开出罚单,这也是南宁交警部门对乱停放共享单车使用者开出的首张罚单。
当天上午,记者在金湖商圈看到,虽然划有正规的停车区域,但不少市民为贪图方便,经常将共享单车乱停放在非停车区域,不仅占用机动车道、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0时许,一名20多岁的男子骑着共享单车来到了金源巷附近,只见他将共享单车随便停到路边,在准备离开时,正好被巡逻至此的南宁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逮个正着,将他拦了下来。“你乱停放自行车,请接受处罚。”面对民警,男子一脸茫然,后才知自己因乱停放将要被处罚。随后,民警对该男子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
据交警支队七大队市府中队指导员梁洲介绍,该男子叫刘某,四川人,在南宁从事空调安装工作。当天骑共享单车到金湖商圈办事,平时看到路边有人随意停放,就跟风照停,谁知因此成为了因乱停放共享单车被处罚的第一人,刘某表示,以后不会再这样做了。最终,刘某因不在规定点停放非机动车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规定,被罚款20元。刘某对这一处罚,没有任何异议。
当天,交警支队七大队还对违停的共享单车进行了拖移,“将对违法使用者进行追责处罚。”该大队负责人表示,被暂扣的20多辆共享单车拖回停车场后,警方将与这些车辆的所属企业进行联系,责成企业限期调取后台的使用者信息,再调取“天网”监控取证。
记者了解到,今后,南宁交警部门将严格治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情况。一旦发现乱停放者立即就地现场处罚,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对违法使用者处以20元罚款,并要求其学习和路面站岗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另据广西法制日报官方微信报道,南宁警方提醒市民,共享单车使用者违规被罚款后,个人信息也会一并备案,将与南宁市征信系统挂钩。个人征信良好与否,将和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贷款还是办理信用卡都与之有关,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免去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