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政“满月”

08.08.2016  14:04

  南宁市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政“满月

  自7月4日我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已经有1个月的时间,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业务处理能力,该中心一天办结的业务量从最初的30—40宗/天提升到现在160宗/天。截至8月4日,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办结的相关业务已超过1600宗。

  期间,不少市民前来咨询相关业务——“‘房地合一’后,对持有房产证的市民有影响吗?”“开发商拿土地证抵押或出现土地被查封等情况时,还能顺利进行二手房交易吗?

  ……

  为此,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为市民答疑解惑。

  土地有抵押或查封问题,业主转让房产不受影响

  “听说小区的土地被查封了,会不会影响二手房交易?”这是市民王先生的疑惑。无独有偶,一些市民也反映:开发商把土地证拿去抵押,担心会对业主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接受咨询及受理情况,目前确实有部分楼盘存在土地查封情况。“但根据调查,这些楼盘在法院查封前均已销售给小区业主,法院查封时,小区业主已取得房屋产权,法院并未对小区业主的房屋进行查封,小区业主依法享有对其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不会发生开发商犯的错由小业主承担的情况。”该名负责人解释道。

  针对楼盘土地有抵押问题,该负责人说,一般来看,开发商往往是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空地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条规定,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在抵押担保范围之列。因此,即使是小区土地有抵押的情况,市民也不必恐慌,因为土地设立抵押时,地上并不存在建筑物,不属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的情况。“也就是说,原土地抵押范围不包括土地抵押后新建并属于小区业主专属所有的房屋,业主转让该房产不需征得原土地抵押权人的同意,可自行交易。”他还透露,目前不动产登记机构也受理该类业务。

  不动产登记新政后,原依法取得房产证仍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政实施后,原来持有房产证的市民也有担忧:旧证还能不能使用?其权利的效力会不会有所变化?

  “持有房产证的市民可以完全放心,虽已不再核发房产证,但原依法取得的房产证依然有效。”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房产证、土地证都是一定历史时期不动产权证书的一种形式,其权利的效力都是同等合法有效的,只是由于历史上房、地分开管理、分别登记,导致了同一物权两种登记。因此,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政实施后,旧证仍然有效。

  该负责人提醒,如市民对自己的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权属情况不太清楚了解,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产权证书到南宁市国土资源局4楼档案馆按规定进行查询。此外,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选择登录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关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政策法规、最新动态、办事指南以及相关申请表格、材料清单等资料,或拨打办公电话0771-5609391进行咨询。(记者 韦静)

编辑:黄竞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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