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放开养"第二只犬"? 管理费优惠你是否够条件

28.08.2015  07:22

南宁放开养“第二只犬”?

修订后的养犬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1年内无养犬违法记录的,最多可养2只狗 养犬

管理费有优惠,看看你是否够条件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黄婧

核心提示

昨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将于9月1日施行的《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新施行的《条例》针对社会热议的养犬话题,增加了不少人性化的管理规定。

养狗区域

学校医院学生宿舍

禁养狗

这几年,关于学生宿舍养狗的事件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不断。学生宿舍到底能不能养狗狗?目前在南宁市哪些地方能养狗,哪些地方是被禁止的呢?《条例》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中将南宁市的养犬区域划分为3类。其中,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和医院的办公服务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体育运动区、学校(含幼儿园)教学区、运动区和学生宿舍区,以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为禁止养犬区。

除禁止养犬区外,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划定,并向社会公布。而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登记免疫

依法养犬按时缴费

2年有优惠

“你家狗狗办证了吗?打针了吗”这是狗主人之间最常问的一句话。按照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未经免疫、登记,不得饲养。然而日常生活中,却有一些狗主人心存侥幸心理,有的逃避给狗狗办“身份证”,有的则没有给狗狗免疫接种。

为了引导鼓励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实行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有关部门建立的养犬管理电子档案,要向社会免费提供犬只登记信息查询。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可以养犬一只;登记周期(一年)内无养犬违法记录的,可以申请登记饲养第二只,但最多不超过二只。

养犬还应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养犬管理服务费专项用于注射犬只电子芯片、制作犬只标识牌等养犬登记数字化管理服务,以及收容犬只及其管理服务、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其他养犬管理服务开支。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以及70岁以上孤寡老人饲养一只犬的,可免收管理服务费。其他养犬人连续两年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从第三年起减半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不过,如果你在养犬期间存在违法养犬行为,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养犬管理服务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