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五家药企生产伪劣药被吊销证照
本报讯(记者 叶祯 实习生 覃晓雨)明明是正规企业却要生产假药劣药,结果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借安宫牛黄丸受热捧“东风”疯狂制假售假,成为2015案值最大假药案;为侦破有毒有害狗肉案,食药、公安部门联手耗时两年横跨三省……昨日上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食药监局)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2015年由两家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而破获的十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15年,食药、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共查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0095件,罚没款合计6612.66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9个;办理食药领域犯罪案件3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0名,逮捕334名,涉案金额逾2亿元。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4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牌督办案件17起,公安部挂牌督办10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5起,有力地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在发布会上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5起是正规企业生产假药劣药,其中4家企业多次受到处罚,直到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另外几个案例也有涉案人员多、涉及金额大等特点。
自治区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杨恒葆分析称,中药饮片假案中,有的企业购买药渣回来制假再流回市场,有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有的一半真一半假,这给侦查取证、定性和处罚都带来难度。这十大典型案例具有三个典型共性: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部分有证企业利欲熏心,罔顾法律,违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为主,形成了地下链条,违法犯罪手段隐蔽。
自治区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处副处长成静表示,当前,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特点:“黑窝点”与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制假售假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网络销售等新型渠道转变;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
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出现的新特点,自治区食药监局和自治区公安厅积极应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今后还将通过推进地方立法,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合作,形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同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推动地区间打假协作,维护食品药品领域法治诚信的良好市场秩序。市民一旦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公安部门110提供线索。
典型案例
制售假阿胶等涉案3000多万元
安宫牛黄丸和阿胶,一个被称为中风患者的“救命药”,一个被认为是女人美容养颜的“御用药”。两种药的需求量之大,让玉林市的廖某、陈某等人看到了“商机”。但他们不是通过正常手段来赚钱,而是成了2015年广西涉案金额最大假药案件中的生产、销售者。
2015年7月至10月,玉林市公安、检察机关和食药部门联合行动,侦破一起制售假安宫牛黄丸、假阿胶特大假药案,现场查获东阿阿胶成品假药26箱127盒、假阿胶原料36件1047.65公斤,假安宫牛黄丸157盒、假药丸11448个、半成品假药药丸249个及包装一大批,捣毁了4个生产、储存假药的犯罪窝点,收缴生产加工假药工具3件套、机器1台套,查封厂房、仓库4间,抓获廖某、陈某等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药品总价值达3000多万元,是广西2015年来查获涉案金额最大的假药案件。
两年跨三省区破有毒有害狗肉案
从一个案件发现线索,再牵出另一个窝点,两年时间横跨三省区,公安机关最终破获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
广西不少地方有吃狗肉的习俗,为了“搞”到狗,一些不法商人使用了非法手段。2013年,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侦办何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发现何某购买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毒狗药”。除了自己用于毒狗,他还将部分“毒狗药”销售给他人。
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2015年3月,钦州市公安机关与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捣毁一个生产销售有毒狗肉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现场查获氰化物液体9瓶约975ml,毒药粉15包193克,弓弩7把,弓弩箭、针头、催泪剂、车辆等作案工具一批,疑似毒死狗16条、狗肉40斤。至此,这个横跨广西、湖南、湖北三省区的非法销售氰化物、弓弩,毒杀并销售狗及其肉制品的犯罪网络体系被摧毁。
药酒添加“伟哥”销往11省市
一些市民有喝药酒强身健体的习惯,如果喝到的是有毒有害的药酒,那么不但没达到目的,还有可能受到伤害。2015年5月至8月,柳州警方联合食药部门共同查获柳州市桂坤酒厂、柳州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伟哥)等那非类物质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获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金锅牌功夫酒成品1128瓶、未包装的半成品10000余瓶、生产原料酒1000余公斤,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涉案产品销往辽宁、黑龙江、上海等11省市区。
五家正规公司生产假劣中药饮片
2014年,在自治区食药监局组织的“联打行动”专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飞行检查及2015年自治区食药监局现场检查中,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玉林市祥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广西圣康新药特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因生产假药、劣药被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四家公司分别存有部分产品未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直接从市面上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部分中药饮片未按法定标准检验合格即进行销售;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存在伪造、不真实等情形。2015年8月,自治区食药监局依法吊销以上四家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
2015年5月至10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专项检查中,发现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从不具备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药品银杏叶片。经查,该公司生产假药银杏叶片9批次,货值金额130多万元;劣药银杏叶片8批次,货值金额90多万元。同年12月,该公司被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