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查处擅排 建筑垃圾行为

21.08.2015  11:55
      近日,南宁市城管支队快速出击,查处佛子岭一工地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排放建筑垃圾的违章行为。

      8月12日23时许,南宁市城管支队机动大队队员在巡查至月湾银杉路口时,发现有泥头车进行运载施工作业时存在超高超载现象,执法队员立即对违章车辆进行暂扣处理。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泥头车不仅涉嫌超高超载,雇佣该车辆的佛子岭路江宇阳光城工地施工项目单位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办理相关建筑垃圾排放手续。

      根据《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工程施工需要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垃圾的,应该在项目开工15日前提出申请报批,经核准后取得相关许可文件后方可排放。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规定对其进行15000元的处罚。执法人员提醒当事人,根据最新规定,现在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手续已经不需要进行缴纳费用,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南宁市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泥头车的各项违章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态势,包括未经审批即进行建筑垃圾排放施工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态势,还市民一个安全、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尹海明 韦贤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