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灵活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房地产市场实现健康平稳发展(图)
南宁凤岭北商品房住宅小区。(资料图)
2014年来,南宁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提出比较具体分类调控政策,实施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购房同城化,不断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全国房地产低迷的大背景下成功脱围,实现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数据显示,2014年南宁全年新建商品房(不含六县和经济适用房,下同)批准预售面积931.43万㎡,居于历史高位水平,同比增长20.16%。全年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673.15万㎡,同比增长5.93%,成交均价7756.55元/㎡,同比增长0.88%。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新开工、竣工面积均有大幅增长。1-11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483.55亿元,同比增长35.21%。1-11月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1010.38万㎡,同比增长44.93%。1-11月房屋竣工面积379.62万㎡,同比增长48.96%。
2014年初,在全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低迷的背景下,南宁灵活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从2014年4月25日,实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购房同城化政策,允许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户籍居民家庭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提出比较具体的分类调控政策,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引领起新一轮分类调控热。放宽购房限制门槛,从2014年7月16日起,对外地人购房免交纳税社保证明,房改、集资建房不纳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计算。2014年10月1日,南宁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措施。
在出台各项针对性措施后,南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平稳发展态势。如实施同城化购房政策后,短短两个月内,区内其他城市居民在南宁市购房比例达11.5%,高于平常7.5%左右的比例。全年南宁市商品住房销售情况不仅好于全国和全区销售情况,与15个中西部主要城市相比,情况也相对较好,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明显。
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程序复杂难题,南宁市通过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该市将2013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房地产企业和2014年能开工20万㎡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列为前期审批攻坚重点项目,加快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可申请在一定期限内暂缓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不再对其预售申报价格进行严格控制,给予开发企业更为宽松的价格空间。
除了出台相应政策,南宁市还积极引导市场合理需求。搭建政银企群多方沟通平台,提振市场信心;积极了解并协调金融机构尽快落实央行房贷新政,增强金融机构信心;不断加强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各界适时释放住房消费需求;努力拓宽销售渠道,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发动开发企业与媒体联动,提升营销宣传力度,带动商品房销售。(黄剑铃 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