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自拆52项审批“小门槛”
新华网南宁3月5日电(记者向志强)清理行政审批,除了统一的“大门槛”外,更要拆除自家的“小门槛”。南宁市近日公布了66项市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清理结果,仅保留“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这一项行政许可,其余52项审批或取消、或调整、或转为告知性备案或审批下放。另有13项审批事项由南宁市地方性法规设定,需待市人大常委会修法再公布。
市级下放210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6个部门审批统一为“一枚公章管审批”、审批流程由一二十个环节缩减到3个环节——这是去年底以来南宁经开区行政审批发生的变化。南宁经开区是南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南宁市不仅将210项审批事项以授权或委托方式赋予经开区管委会实施,还在南宁经开区成立了广西首个行政审批局。
“工业审批项目所需提交材料从234份减少到80份,审批时限从306个工作日缩短到25个工作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提交材料从202份减少到91份,审批时限从330个工作日缩短到25个工作日。”南宁市委副书记、南宁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李泽介绍。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南宁市将现行所有有效的38件地方性法规、68件规章和50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创设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凡是冠以“许可”、“批准”、“审批”、“核准”、“备案”等名称的事项,全部予以甄别、确认,彻底清理。一共发现有66项行政审批事项,是南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
据介绍,南宁市目前清理的52项行政审批事项,对于简政放权有很大推进作用。例如,取消了带有地区封锁性质、限制外地企业的审批事项,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入本市承接业务备案”、“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我市从事经营活动备案”、“民用建筑节能监测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前备案”、“跨地区收购粮食备案”等审批。
一些可以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的审批事项也被取消。例如,“造价咨询合同备案”、“依法不招标的工程造价文件备案”、“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审批”、“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工作人员聘用备案”、“社会主体出资建设居住小区周边城市道路批准”等审批。
这次清理,还取消了增加群众负担的备案类事项,如“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备案”、“参保人员异地突发疾病就医备案”等。
南宁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清理将推动行政机关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干预,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的行政审批,以此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目前,南宁市正在制定方案,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新设行政许可事项。今后,新设行政审批的门槛将更严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