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南宁节假日期间机动车可免费停放2小时
新闻通气会现场。记者 李琴摄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琴)往常,市民们将车停在路边吃碗粉都狼吞虎咽,否则停车费比粉还贵,下月起,市民们再也不用争分夺秒了。9月28日,记者从从南宁市机动车免费停放项目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试行限时免费停放措施的通告》,决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在南宁市城区道路实行节假日机动车免费停放政策。
据了解,现行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是从2013年3月1日起启动实施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道路路内停车泊位33112个。其中,一类区泊位5904个,二类区泊位6923个,三类区泊位20285个。在全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中,实有收费泊位18094个,实有免费泊位15018个。采用咪表、手持设备实现初步智能化管理的停车泊位主要集中在一类和二类区域的一级管理道路,共7714个泊位,其他一类和二类区的二级管理道路以及三类区泊位以人工收费为主。道路停车收费时间段为每天的7:00-22:30。
根据《通告》,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补休、连休日内,对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当日每车累计停车2小时(含)以内免费。在此日期间,所有路内泊位收费员将对进入泊位的车辆开具人工计时凭条。人工计时凭条为三联单据,在车主离开停车位后,自行取走其中一联,供之后的停车使用。节假日过后,将由有相关部门对回收上来的凭条进行后台统计。如遇钻空子行为,即超过2小时还享受免费停车的,超出部分将由路桥公司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违者必究。
《通告》还规定,周六、周日(不包括调休后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对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机动车(不含摩托车)自收费时段开始后的前2个小时免费。即收费时段将由07:00-22:30推迟至09:00-22:30,价格将保持现收费标准。
《通告》中所称的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端午节、“八一”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节假日。除依法设置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外,禁止在道路其他区域停放机动车辆。
以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为例,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至7日为调休,10月8日(周六)、9日(周日)正常上班。也就是说,10月1日至7日,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当日每车累计停车2小时(含)以内免费。10月8日、9日,机动车停放则按照非节假日时段正常收费。
此外,车主如果遇强制收费等行为,可拨打投诉监督电话:0771-4898980进行投诉。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