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举办现场普法宣传活动

19.01.2018  22:42

近日,南宁市公安局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广西大学和朝阳广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实施一周年现场普法宣传活动。《管理法》实施以来,南宁市有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机构依法进行了登记注册,申请临时活动备案的有7起。

随着中外交往与合作的增多,境外非政府组织来我国境内开展活动日趋频繁,对我国公益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积极适应境外非政府组织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切实保障其在华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其在华活动,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开展活动,必须依法设立代表机构或者办理临时活动备案。

为推动《管理法》在南宁市顺利实施,一年来,市公安局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不断加强和完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另外,自治区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广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受理登记咨询窗口,接收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交设立代表机构和临时活动备案的各类资料并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在公安部官方网站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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