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四风”问题案件:以开会名义公款吃喝

30.04.2015  11:04

    原标题:(南宁通报“四风”问题案件:以开会名义公款吃喝 套取财政资金发放补贴)

    新华网南宁4月30日电(记者向志强)“五一”、端午节前夕,南宁市纪委通报6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要求各级公职人员引以为戒,守纪律讲规矩,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这6起案件涉及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公车私用、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等。这些案件包括:

    今年2月7日,由南宁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主任陈子剑决定,以召开“座谈会”的名义,市调处办8人及曾在该单位工作的2名人员在某大酒店进行公款吃喝,共消费1700余元,其中,酒水费用以“板报设计制作费”等虚假名义报账。南宁市纪委给予陈子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办综合科科长王次明作为具体经办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参加公款吃喝的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公款吃喝费用由参与人员自行承担。

    马山县林业局局长张大成等公职人员通过虚假手段套取调研经费27000元,并虚列内外业调查天数,以“补助”等形式进行私分。马山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马山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大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林业局党组书记潘某、副局长苏某、营林站站长蓝某等被处以纪律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上林县西燕镇国土所负责人韦芳禄私自驾驶单位带标志公车,分别多次接送孩子上学、到酒店喝喜酒、拉建材回老家等。上林县纪委给予韦芳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3月2日,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科员杨某驾驶公务车到某学校参加家长活动,被行风监督员发现,并在南宁电视台《电视问政》节目曝光。兴宁区纪委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3月2日,兴宁区“三车”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第二执法组4名执法队员在整治点待命时打牌,被行风监督员发现,并在《电视问政》节目曝光。兴宁区纪委给予该执法组负责人梁立斌党内警告处分;4名执法队员被解聘。

    南宁市长堽小学校长魏鲁敏利用公款组织全体教职工到良凤江旅游风景区开年终工作会,并用公款购买发放物品和拍摄艺术照等,挥霍公款6万余元。青秀区纪委给予魏鲁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公款消费及违纪所得进行追缴,上缴国库。

    通报指出,被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反映出有的公职人员对中央、自治区、南宁市三令五申的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五一”、端午将至,南宁市纪委通报要求各级公职人员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按照新常态、新要求约束自己,警醒自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