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部分小区停车难绿地被"消费" 市民支招盼根治
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的现象在不少小区都能见到。见习记者潘章勇 摄
明秀小区内,车辆停放上绿化带,大片草坪被磨光。冯梓剑 摄
时下,小区停车难已成为令人头疼的问题。昨天,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小区发现,小区内乱停车屡禁不止,特别是老旧小区由于规划先天不足,停车难更是家常便饭。面对不断上演的停车纷争、不断加深的停车矛盾,寻求解决之道也是众人所关心的话题。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南宁计划逐步推进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进入小区执法,完善居住小区业主大会制度和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
私家车数量猛增 无奈改造绿化带
采访中记者发现,为了缓解停车难现象,不少小区都将绿化带及道路的部分用作停车位,挤压了住户休闲娱乐空间。
在位于埌东的香格里拉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内除原有的公共停车位外,物业还在一些道路较为宽敞的地方划出了许多停车位。尽管停车位比原来增加了不少,但仍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记者注意到在该小区一个公共绿地旁有一块已经被硬化的水泥路面上划出了五六个停车位,供小区业主停车使用。据小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介绍说,这块地方原来是一个绿化用地,现在改成停车位。“绿化带有花花草草,毕竟有生气,这样一改,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该业主说。
在明秀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内新硬化的的路面上都用白色的线标记出了停车位。“道路两边好好地绿化带被弄成了停车位,我们家门口的区域也被划成了停车位。”居住在此的陈大爷说。
事实上,在新竹小区、文华园小区、明秀小区等小区,将小区公共绿地改建成停车位的情况并不鲜见,而私家车数量猛增,小区停车位“僧多粥少”,使得不少小区要想办法解决停车难问题,无奈只能将绿化带改成停车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关于小区统一将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存在不同的声音,小区居民有赞有弹,“有车一族”多赞成改造绿化带,部分业主则认为此举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导致他们避暑纳凉的地方减少。
小区停车管理难 “温馨提示”作用小
小区不仅停车难,还存在停车管理难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解到,物业管理小区乱停车只能靠劝阻,或是粘贴“温馨提示”的办法,由于缺乏执法权,对一些“屡教不改”的车主没什么威慑力。
“您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此行为属于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绿化带或人行道)违规停车,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请您于今天之内将车辆移到停车线内,并请您在今后的车辆停放过程中遵守规章制度,按规定停放车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昨天,记者在盘龙居小区看到,入口的通道处赫然停放着几辆小轿车,车窗上还夹着这么一张“温馨提示”,落款为“青秀区房屋管理局”。
据小区的居民介绍,这条道路上每到晚上几乎停满了汽车,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几乎每天都会给这里的车辆贴上“温馨提示”,但“温馨提示”作用不大,车主基本置之不理。“我们没有执法权,对于小区内的乱停车,也只能是劝导而已。”该小区的一物业管理人员称。
记者在普罗旺斯小区看到,两辆停放在通道上的小汽车车身上粘贴了类似“温馨提示”的“违法停车通知单”:××车主,此处禁止停车,请迅速将车辆移放至停车位内,我们已通知城管(交警)前来处置,如继续停放此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违章记录录入南宁市信用系统。落款为“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指挥部办公室”。记者注意到小车上已经落满了灰尘,车主对这一温馨提示,似乎并不理会。“有些业主占用通道,我们去劝阻也是收效甚微。车子停在那里找不到人,即使是找到人了,业主不愿开走我们也无可奈何。”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对记者如是说道。
市民支招盼根治 多方联动望破题
对于如何破解停车难的问题,采访中,很多市民就小区车辆乱停放的问题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文华园的张霞就说,小区内停车位问题日益严重,主要是因为居民购置车辆的速度越来越快,不少住户都是一家两部车。物业方面是否可以考虑,以户为单位租、卖停车位,对于那些家里已经有一辆车的住户,在租、卖第二个停车位时适当加价。
明秀小区的李先生表示,一些城市采取小区和单位车位错时停车的方式,让企事业单位和边上的小区达成错时停车协议。上班时间,小区里车位空了,企事业单位的车停到小区。下班时间,小区的车可以停到单位的车位上,能解决各自需求。
“针对停车位紧张的问题,最好社区出面将整个小区适合停车的地点划分成停车位,再根据居民有车情况,将这些车位分配到人头上,编好号。”岭南名居唐先生则表示,由于消防通道涉及物业、消防、交警、城管等多个方面,单方面难以根治问题,所以不少小区的居民呼吁,希望物业能够和这些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对小区周边消防通道被占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那么,小区乱停车究竟该谁来管理?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南宁计划逐步推进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进入小区执法,完善居住小区业主大会制度和业主委员会监督机制。
为给住宅小区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解决城管进小区执法没有“底气”的问题,重新修订的《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赋予城管对小区内乱停车行为的执法权。《条例》明确小区内的乱扔垃圾、车辆乱停放等行为由城管进行管理处罚。 据悉,《条例》经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记者 尹海明 冯梓剑)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