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严查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行为

29.11.2014  18:05

  公共场所是公众聚活动的重要场所,其卫生状况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从今年7月份以来,按照南宁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依法履职,强化监督,认真开展查处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卫生执法人员严格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两会一节一赛”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任务,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无证经营;二是严查公共用品,确保消毒卫生;三是加大培训宣传,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实行卫生公示,保障公众知情;五是实施量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经营单位,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取缔一家。在专项检查中,注重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借助媒体及时对违规违法单位进行曝光,帮助公众有效维护健康权益,同时也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意识,自觉遵守行业规章,依法经营。

  截止目前,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936人(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821户,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862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6份,对32家严重违法的经营户进行立案处理,其中无证经营案件6起,罚款金额共21.19万元,极大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