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印发通知明确推进非公党建工作重点

16.03.2016  03:17

总局印发通知明确推进非公党建工作重点

为“十三五”非公经济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工商总局近日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6年,总局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各项部署,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结合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导全系统继续巩固扩大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为实现“十三五”非公经济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职工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积极参与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部署,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组织部门参与指导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党组织,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学习教育,更加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修身律己、干事创业中,体现到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的各个方面。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紧密结合,持续推进“三亮”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各级工商部门要组织工商干部和党建指导员深入非公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宣讲政策法规以及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总局适时组织专家学者和先进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到各地开展巡回演讲,宣讲政策,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助推非公经济发展。 

三、继续扩大“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和公示平台作用,严格落实责任,积极研究探索多种形式党组织组织构架和组建方式,推动党组织在“小个专”的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重点抓好各类专业市场、商业街区以及电商园、“淘宝村”等“小个专”集聚区域,配合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共同做好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等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与加强非公团建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党团组织和党团工作“两个全覆盖”。联合团中央,组织各地工商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在6-9月,集中开展“小个专”建立党团组织的集中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对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指导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总局继续落实党组织组建季报制度,分季度定期对各省(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通过召开片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非公党建工作的共性问题,形成指导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全年拟在全国分6个片区,就省(区市)、市(地)、县(区)工商部门“小个专”党建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推动,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部署在各地工商部门以及广大非公经济组织中得到切实落实。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指导全系统把党务知识纳入工商部门党员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工商队伍开展党建工作的本领。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事非公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协助非公经济组织选好党组织带头人,抓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务工作理论与实践教育培训,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积极做好重点培训和示范培训工作,重点举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各举办1-2期非公经济组织尤其是“小个专”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六、夯实非公党建基础工作。指导全系统结合市场主体登记、年报等工作,同步采集党员、职工和党组织等党建工作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推动“小个专”党建提供重要依据。协助各地党委组织部门重点做好50人以下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对党建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为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七、做好典型选树和宣传推介工作。继续做好总局非公党建联系点和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总结全系统在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经验,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典型推动、以典型引路。根据非公党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积极联络系统内外媒体进行宣传推介,进一步增强非公党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全系统非公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八、推动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工作保障。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统筹现有人员力量,配备一定数量人员专门负责非公党建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必要条件。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加大激励表彰力度,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继续推动各地从本系统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结合工商日常监管,做好联系服务、指导协调、推动建立党组织等工作。积极适应工商体制调整后新的形势任务,推动市(地)、县(区)工商部门主动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对接,相互沟通,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各级工商部门推进非公党建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支持,推动依托工商部门特别是在市、县及以下工商部门,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委或“小个专”党委,以更好地推动非公党建工作开展。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建经费、党务干部报酬待遇等制度建设。 

九、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个私协会联系“小个专”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个私协会党组织结合行业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教育引导出资人、团结凝聚从业人员等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小个专”的影响力。指导个私协会系统开展好“遵法守信”宣传教育活动和“诚信经营,不制假不售假”大型承诺签名活动,推动党员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创建先进、争当优秀,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指导中国个协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教育井冈山基地以及其它革命根据地成熟的红色教育资源,继续组织举办面向个私协会和会员企业党组织及党建业务骨干的主题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加强督促检查。紧密结合履行工商职能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指导省(区、市)工商局对市(地)、县(区)工商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非公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党组织作用发挥等情况,建立目标量化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并通过成立督导检查组、通报考核成绩等多种形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