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公开选拔两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桂文发〔2017〕11号)

16.02.2017  13:33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文化厅机关公开选拔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文化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1名。

(二)文化厅直属文化艺术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

二、报名条件

(一)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且未受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担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止),或现职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

三、报名范围

厅机关符合条件的干部。

四、程序与方法

(一)公布选拔职位。

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公开选拔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印发厅机关各处室,并在厅机关公告栏张贴。

(二)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月16日下午下班前交到厅人事处918室。联系人:赵炳栋,联系电话:0771—5626612。

(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员作7分钟以内的个人演讲,重点阐述个人工作业绩及如被提拔任用后的打算。全体参会人员投票推荐。

(五)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一贯表现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用。

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用。

五、领导小组

成立2017年上半年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拔干部的报名组织、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顾航同志担任,厅办公室主任何晓萍、人事处处长班华勤(兼秘书)、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蒙毓刚担任成员。

六、纪律要求

参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严禁跑官要官、找关系、托人情、拉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拔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确保干部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职位参选报名表

    2.文化厅直属文化艺术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参选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017年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