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暨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2月22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暨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现场
2月22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暨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在自治区工商局召开。
▲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
会议总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西消委会主任高雄作书面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雄要求
各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从经济发展大趋势出发,自觉地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部署;要多想办法,多出点子,多方协调,学习借鉴区外一些省市的成功做法,为我区各级消委会组织正常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高雄强调
消费维权涉及方方面面,既涉及生产者、经营者,也涉及消费者,既涉及政府部门,也涉及行业协会,需要全社会协同共治、共同努力。广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同心协力,主动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通过强化消费维权,建立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良好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我区消费潜力。各级消委会组织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主动作为,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我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目标,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讲话
黄日波在讲话中指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紧密相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不是简单的政府对大众利益的保护,而被提升到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创新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营造绿色、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黄日波强调
要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机构建设,适应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体制发展要求,着力加强消费维权工作职能整合与优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解决消委会组织的机构、人员、经费问题,为消委会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规定,抓好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机统筹,同时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维权,推动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黄日波要求
要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手段,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与消费维权工作融合,运用企业信用监管平台汇集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提高维权有效性;
要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探索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营造诚信经营社会氛围;
要强化大数据管理运用,开展消费热点预警、消费趋势预测、消费者诉求分析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引导,从法制政策的宣传教育,延伸到普及消费理论知识,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张虹通报2016年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联席会议召集人张虹通报了2016年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她说,在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全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管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唐宁主持会议并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唐宁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旅发委代表发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商务厅代表发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食药局代表发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质监局代表发言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住建厅代表发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自治区人大财经委的领导、联席会议22个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自治区人社厅领导以及自治区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主要媒体单位等近7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