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力抓土地整治 助推生态乡村建设
17.03.2015 15:3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抓好土地开发保护,协调推进生态建设。该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耕地“旱改水”提质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耕地稳中有增。同时,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全面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为生态乡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去年以来,该县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实现新增耕地230.40亩;开展耕地“旱改水”提质改造调查面积802.17亩,通过改造后预计可提质为水田763.56亩,旱地38.61亩;目前实现耕地保有量31.4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24.18万亩。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更好地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统筹保障供需平衡。该县通过扩增量、挤存量、放流量,积极建设用地指标,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切实加强土地供应,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积极做好生态乡村建设用地服务工作,对于建设所需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各类建设用地,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快捷办理用地手续。2014年获批新增建设用地1077.59亩,完成土地收储476.17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39.01亩,做到了重点项目用地和民生用地应保尽保,也确保了生态乡村建设用地需要。
严打破坏土地行为,维护城乡用地秩序。结合卫片执法检查、“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做好易发生盗采矿产资源矿区的监控工作,加大对道路两侧、县城周边、村庄周围的违章建筑物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地段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对违法建设多发的县城规划区内、外结合部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和管控,及时制止、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恢复一批占地建筑、矿区等遭到破坏的土地,推进全县“生态乡村”建设有序进行。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104起,涉及土地6000多平方米。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水质保持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标准,县城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7.03.20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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