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8县区纳入全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

21.07.2016  09:05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将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对广西、贵州、 重庆等8省(区、市)的200个石漠化重点县实施重点治理。桂林市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永福县、平乐县、荔浦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临桂区等8个县区纳入全国综合治理重点县范围,“十三五”期间每年将获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规划》明确了三方面工作安排:一是重点对以长江经济带、滇桂黔等区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体的200个石漠化县实施综合治理,并带动其余石漠化县统筹推进治理工作。二是遵循岩溶土地自然规律,合理布局造林种草、畜牧业舍饲、小型水利水保等各项建设内容。三是充分利用喀斯特地貌、生物景观与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林果、草食畜牧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实现“治石”与“治贫”相结合。
    下一步,桂林市将结合8县区具体情况,分类研究制定具体治理和产业发展方案。同时督促桂林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区,要抓住机遇,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与生态建设、扶贫攻坚相结合,加快研究制定具体治理和产业发展方案,策划一批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尽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配套资金,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