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实施大县城战略 全面放开建制镇的落户限制
9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县城战略提高县域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6年里,我区将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同时通过实施城乡规划提升工程、城镇品质提升工程等8大工程,建设大县城。到2020年的目标是,我区将增城镇人口411万人,县城平均人口规模达11.7万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城和小城镇。
钢筋加水泥,摊大饼式城市扩张……目前进行的城镇化建设中,国内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动作”。我区实施大县城战略,如何走出一条别具一格的路子?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广西县城的建设发展,不仅仅是容量的扩大,更注重品质的提升。《意见》明确,坚持提质扩容和凸显特色并重。着力将县域人口多、中心城区15万人以上、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培育成为中等城市,并通过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小城市和特色县城,创建城镇化示范县。同时,在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建设一批卫生整洁、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和谐幸福的宜居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
如何将《意见》中描绘的美丽画面变成现实?据介绍,我区将实施城乡规划提升工程、城镇承载力提升工程、城镇品质提升工程、城镇建设管理提升工程、示范县建设工程、示范镇建设工程、进城农民工安居工程和绿色建筑发展工程等8大工程,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2015~2020年,每年统筹推进100个左右、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县域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增强城镇功能和综合承载力。
其中,城镇品质提升工程,将突出沿海、沿江、沿边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和生态特色,建设一批体现地方风格、民族特色的风貌建筑群,彰显桂风壮韵;进城农民工安居工程,则建立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和农民工的住房保障体系,鼓励产业园区或周边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向农民工供应。
在村镇建设方面,选择若干综合实力较强或特色较突出的中心镇进行重点培育,计划到2020年,全区统筹推进100个经济强镇、特色小镇、特色名镇建设,形成一批生产总值超30亿元、财政收入超3亿元、各项发展指标明显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经济强镇;建成200个特色名村。 (记者徐庆成 通讯员磨嘉)
大县城战略发展目标
——县域城镇化水平实现新提升。
全区县域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4.1%提高到2020年的43.9%,年均增加1.4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增城镇人口411万人,县城平均人口规模达11.7万人。
——县级中小城市实现新扩容。
到2020年,力争建成10个以上的县级中等城市、30个20万人左右的小城市。
——特色宜居村镇实现新发展。
到2020年,力争建成100个超2万人的小城镇、1万个宜居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
——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
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县域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日臻完善。
——城乡发展实现一体化新格局。
加快形成以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2020年的全区县城景象
县城驻地人均道路面积:14平方米
农村建制村客车通达率:90%
公共服务设施:分别建成1个以上标准化的中小学校、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医院或卫生院、体育场(馆)等
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和70%
公共供水普及率:95%
燃气普及率:90%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