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检察院召开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座谈会

18.03.2015  14:50

  广西检察网3月18日讯(通讯员余冬冬)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3月17日,浦北县检察院召开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座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颜家强,所有在家领导以及全体干警参加了学习。

  会上,覃博文副检察长对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介绍,号召全体干警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深化对邹碧华精神的理解,把学习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

  颜家强检察长指出,学习邹碧华精神契合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背景,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弘扬法治精神的一大举措,检察机关要抓住这一契机,推动检察建设:一是结合检察实际,学习邹碧华同志信念坚定、忠诚履职的优秀品格,推进“素质检察”建设。要求干警们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树立公正司法的人生信仰,强化自身修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二是结合检察职能,学习邹碧华同志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推进“民生检察”建设。在平时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工作,秉持执法为民情怀,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和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借助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平台,结合身边的先进典型,推进“文化检察”建设。要寻找身边的“邹碧华”,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在整个检察系统形成一股奋发向上,主动有为、敢于担当的氛围,人人争当先进,个个有所提升。

  座谈交流阶段,参会检察干警纷纷就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发言。“邹碧华同志一生都在为追求司法公正,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也应该具备这样的法律信仰,崇尚法律精神!”公诉科宾科长如是说。“邹碧华让我感悟到,工作中要注重坚定理想信念、创新和担当精神,预防办要以这次学习为契机,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县。”预防办易主任如是说。“我要学习邹碧华身上不断专研法律的精神,怀着一颗敬仰法律的心,做一名有良知的检察官。”侦监科李科长表态。“作为邹碧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让我深受感动,特别值得我们学习。”反贪局小莫说道。

  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不能走过场,会后,浦北县检察院将会进一步加强学习,通过网上网下学习、自主和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化学习内容,把学习内容落实到工作实处,提高检察人员思想境界、业务水平,培育优执法办案良作风,推进检察建设。

  (作者单位:浦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