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
广西检察网4月8日讯(通讯员廖维玉 唐江姑)“要提拔任用的干部是否存在贿赂行为,到检察院一查询就心里有底了。”日前,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全州县工商银行唐主任拿到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该院对工商银行拟提拔任用的6名的考察对象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发现6名考察对象有行贿犯罪记录。该县检察院已将这一查询结果及时反馈该银行党组和人事部门,有效地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发生。
据了解,从2015年1月起,对拟提拔、任用的科级以上干部和科员级干部,该县组织、人事组织人事部门都要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将查询结果作为必要参考。
该院检察长王唐飞介绍,该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的贿赂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已经得到司法认定,发案单位和组织部门却并不知晓,导致有人被“带病提拔”。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社会功效,全州县检察院于去年向该县县委建议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对象拓展到组织人事领域,与群众推荐、民主考核等共同形成监督合力。该院与该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制定和实施了《全州县干部提拔使用时实行廉政考核行贿档案查询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规定,对换届选举中的候选人,县委组织部拟提拔使用的副科级、正科级干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国有企业拟提拔使用的科员级干部开展行贿行为查询,并将其作为选举、提拔、任用干部前的必经程序,与群众推荐、民主考核等共同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干部“带病提拔”、“买官贿选”现象。
截至目前,该院对该县财政局、物价局、石塘镇、农业银行等11批次41名候选人开展了行贿行为查询,未发现行贿行为。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