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到明江镇凤璜村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04.05.2015  13:22

  广西检察网5月4日讯(通讯员艾辅军  梁秀妃)为提高基层农村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增强她们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基层农村法制观念建设。4月30日,宁明县检察院公诉科联合该县妇联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县明江镇凤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当天,该院公诉科与县妇联一起为该村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联系点揭牌,并为该联系点捐赠法律书籍、乒乓球台等物品。该院公诉科科长黄淑英为该村妇女上了一堂法制课。她结合办案经历,选取了近几年该院所办理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对妇女、儿童遭受侵害的社会原因、易遭受侵害的犯罪类型、易遭受侵害的时间以及面对不法侵害时如何应对,在生活中如何防范不法侵害等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她以案说法,与在场妇女进行互动,受到了妇女们的热烈欢迎。

  法制课结束后,妇女家长们与孩子们一起开展庆祝“五一”劳动节游园活动,在游戏中,培养了孩子们与家长团结合作的精神,又增进了家长与孩子的感情。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是该院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的举措之一,切实提高了广大基层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树立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了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法治国家建设。

  (作者单位:宁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