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获县领导批示并全文转发

09.06.2015  15:30

   

  

  广西检察网6月9日讯(通讯员    李木玲)近日,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报送的《金秀瑶族自治县2014年预防惩治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在获得县领导批示后,经县委、县政府领导讨论后,对该报告全文转发,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学习。

  该预防年度报告从该院2014年全年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工作情况着手,认真梳理职务犯罪产生的环节,深入剖析案件所呈现的特点,追溯根源查找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最终根据案发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际操作性强的预防对策建议,旨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瑶乡县域经济发展。

  报告完成后,该院分别将报告提交县委、县政府、人大、县纪委及县政法委,获得了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对该报告做出明确批示。县委书记韦佑江批示:“将此报告转发到各部门、乡镇,要求各部门、乡镇认真对照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没有问题的要引以为戒,提前预防。”2015年6月4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转发该报告至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单位。

  据悉,2014年该院开展预防调查24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3篇,案例分析11篇,结合办案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2份,预防检察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12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40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03次。预防部门积极筹备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活动,报送《金秀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进行参选,获得了“全国优秀预防年度报告”。此外在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预防“精品”“优质”预防文书评选中,该院报送参加评选的三份作品,分别获得“精品”调查报告,“优质”案例分析和预防年度综合报告。

  (作者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