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环境监察大队通过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日前,经过来宾市环保局组织核验,忻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三级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了市核验组的充分肯定,并顺利通过了达标验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落实基层环保监察能力建设工作上,该局注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了由环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和属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制定环保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经过努力争取,该县政府将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运行经费追加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以来,该县本级共投入财政资金85万元,保障了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解决环境监察大队执法设备、办公设施不足等问题。
三是争取编制,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确保配齐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再从社会聘用了5名编外工作人员,充实了环境监察大队人员队伍。
四是认真解决在编人员待遇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重视支持,把县环境监察大队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序列单位,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和福利待遇。
五是积极改善办公条件。通过采取环保局机关整合股、室合并办公的办法,腾出240多平米场地作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办公、取证设备、排污费征收等办公场所,有效解决了办公用房场地不足的问题。
六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先后组织参加环保部、区、市环保部门举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两高解释”“环境监测采样技术”“环保行政执法”、“环境应急及危险化学品处置”等业务学习培训,2015年参加各类培训达30班次,培训人员7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