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3.02.2016  10:04

  2015年以来,我县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主动适应新常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服务基层。2015年,我县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县处级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33场次,开展交流研讨3场次,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7次,查找整改“不严不实”问题43个;同时,实行县处级领导挂点帮扶、信访积案化解、精准扶贫督导等联系制度,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存在突出问题300多个。推进乡镇“四所合一”、“五站合一”改革工作,2015年行政审批每万人办结率排南宁市第一位。将50万元以下扶贫项目实施权直放到村屯,累计下放项目1200多个,总投资2.2亿元,受益人口32万人。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12个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工作;配齐配强乡镇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在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之间、县直单位之间交流干部107名;整改消化37个超职数配备的科级领导职数。实行常态化“书记约谈”和“廉政纪律工作约谈”机制,对300多名政府工作部门、涉农部门相关人员、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集体约谈。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县强化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县委班子领导对各挂点乡镇党委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行为的问责力度,查处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辞退1人,诫勉谈话5人;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案件,清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243套,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9起20人,查处涉农案件17件。同时,强化结果运用,责成5个单位就系统频发案件作深刻反思剖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