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平南县副县长甘靖康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01.12.2015  17:03

11月24日,平南县大安镇罗明村新屋一屯不服大安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在平南县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甘靖康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坐上被告席。

在持续三个小时的庭审中,甘靖康参与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全部环节。他积极配合法官查清案件事实,对原告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与对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做到了出庭、出声、出效果。

当天,原告的代理律师以及参与此案旁听的人员对此表示点赞。他们认为,政府领导亲自出庭应诉,表现了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也充分体现了全力打造“法治政府”的决心和信心。这不仅体现了对法律和对方当事人的高度尊重,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也有利于行政机关发现自身以往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其改变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模式,增强法律意识,实现规范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据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该县第三次派出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此前,甘靖康还出庭应诉了平南县镇隆镇双寨村大古寨一队状告县政府土地行政确认等三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