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落实各项社会救助

09.11.2015  17:32

  2015年前三季度,江南区财政局及时拨付各项专项资金,切实落实城乡低保、节日慰问金、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

  一是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对象提标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城乡低保资金筹措机制, 2015年1-9月发放城乡低保金19718人次,发放金额298.56万元,春节期间,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66万元,1-9月发放五保供养金3772人次,发放金额119.63万元。春节期间五保供养对象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425人共12.75万元,切实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这一系列惠民举措进一步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切实贯彻执行《南宁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南宁市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患病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费按照标准给予补助,对城乡低保、低收入、五保户的基本生活遭遇临时困难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困难救助。今年1-9月,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35人次96.54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1923名17.307万元,其中城乡医疗一站式救助平台共受理低保对象58人次,救助22.94万元,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应有的作用。发放临时救助(“救急难”)金53人次13.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