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成立首个反家暴庇护中心 遭遇家暴可来"避难"
庇护中心和探视中心大门,地上铺设有盲道。记者 何璨汐 摄
庇护中心房间除了床铺,还配有电视、书桌等。记者 何璨汐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黄艳芳)温馨、安全又私密,这里不仅有休息室、空调和电视,还有心理咨询师为家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12月28日,“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 以及“良庆区法院探视中心”同时揭牌成立。这两个中心均设立在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内,可免费为家暴受害人提供紧急庇护居所、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实现探视权。据了解,作为良庆区法院构建家事案件联合化解机制的重点项目之一,良庆区同时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和探视中心在广西尚属首创。
庇护中心全方位帮助家暴受害人
家庭暴力被喻为“亲密的伤害”,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由于不懂法,缺少维权知识,很多家暴受害人长期遭遇暴力却不知道如何获取外界帮助。有些受害人不敢或不愿离开家庭,只能继续忍受暴力。还有些受害人在逃离家庭后无处容身,只能流落街头,甚至沦为流浪乞讨人员。
反家暴庇护中心的设立,不仅能为受害人提供庇护,也有利于公权力积极地介入,并向家暴受害人提供物质、心理、法律等全方位的帮助。
依托于南宁市救助管理站,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能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一个安全、温馨、舒适的居所。记者在现场看到,庇护中心门前有铁门防护,有保安值班,受害人无需担心被施暴人纠缠殴打。而专用房间内放置有床铺、被褥,还有空调、电视、绿色植物及妇女生活日用品等。
此外,庇护中心还设有心理辅导室,可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良庆区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也可以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
不分性别年龄均可申请获得救助
那么,家暴受害人应如何申请庇护?
据介绍,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主要的庇护对象为居住在良庆区,因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后无处安身,需要暂时庇护救助的受害人,无论性别年龄,均可申请救助。
受害人可向良庆区法院、公安分局、民政局、妇联、团委、各镇(街道)等任一联动单位提出庇护申请。相关工作人员签发申请表后,受害人可直接持申请表到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办理入住。紧急情况下,受害人还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材料直接到救助站申请。庇护中心最多可提供10天的免费食宿,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庇护时间。
据悉,之前南宁市妇联曾成立妇女驿站,专为遭受家暴的妇女儿童提供庇护。与之不同的是,此次揭牌的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庇护对象则没有性别和年龄之分。
■他山之石
●2012年11月,云南成立首个隐蔽型反家暴妇女庇护站。庇护站有电视、沙发、锅碗瓢盆等,受害人可以和孩子单独住在一间,也可以买菜回来做饭。站里最多可住十几个人,有专业社工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等服务。
●2014年3月,湖北襄阳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成立,免费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妇女、儿童、老人提供临时的庇护救助场所。
●2015年4月,亳州市“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所”正式挂牌,当地家暴受害妇女可以在这里遮风挡雨,并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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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反家暴法出台
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如何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法律规定,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哪些人群可给予特殊保护
法律明确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措施。当发现这类人群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学校、幼儿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强制报告义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述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则要求给予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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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个探视中心成立 呵护离异家庭孩子成长
探视中心的房间布置得温馨有趣。
按照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法定探视权,可以与子女短时间相处、生活。然而,目前我国探视权执行难的问题非常突出。许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将孩子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拒绝对方探视。另一方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基于人身权执行上的规定,并不能直接把未成年子女强行带去给申请人探视。
12月28日,“良庆区法院探视中心”与“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同时揭牌成立。探视中心的设立,旨在于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保障离异家庭的孩子能够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增加子女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沟通交流,解决一方阻挠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问题。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探视中心分别设有两间游戏室,可供探视人陪伴孩子玩耍,了解孩子生活、学习情况。中心还设有心理辅导室,及时疏导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问题。
2016年1月起,良庆区法院对于涉及未成年子女探视权的离婚纠纷案件、抚养权纠纷案件等,在作出判决、调解后,将向夫妻双方各发放一份《探视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向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发放《探视未成年子女申请书》。如果探视受阻,家事法庭将要求直接抚养方在规定时间将被抚养人带至探视中心,履行探视协助义务。如仍拒绝履行,将有可能被记载不良诚信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追究其法律责任;直接抚养方阻挠探视,使孩子无法得到父母双方关爱,对孩子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的,还有可能成为抚养权变更的诉讼理由。
据良庆区法院家事法庭法官介绍,许多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常常会在孩子面前讲另一方的坏话,将成人恩怨灌输给孩子,这样的负面情绪与家庭纷争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孩子缺少关爱和教育不仅会产生心理疾病,还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法官提醒,离异后,抚养孩子一方要给孩子足够安全感,切忌将孩子作为报复对方的武器。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