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布招嫖信息 三男子涉嫌组织卖淫被捕

06.10.2015  13:47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东  通讯员  宁洁  罗婷婷)为了牟取暴利,三名男子组织一批卖淫女从事组织卖淫嫖娼活动。该组织由专人通过微信、QQ群、网络广告、宾馆招嫖信息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嫖信息。当有嫖客回应后,就通知嫖客到KTV包厢挑选卖淫女,并由专人收取嫖资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卖淫女发放“报酬”,企图逃避警方打击。近日,江南分局民警在检查一KTV时,发现该场所内涉嫌从事组织卖淫嫖娼活动,当场将三名男子抓获,并在附近的两家酒店查获刚结束卖淫活动的一批卖淫女和嫖客,将这个涉嫌组织卖淫的组织一举打掉。

  8月19日凌晨,江南分局在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某KTV包厢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涉嫌从事组织卖淫嫖娼活动,当场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曾某、马某和卖淫女张某、刘某等人,民警当场从曾某处扣押用于酒店开房的身份证一张、手持POS终端机一台、现金4000元、POS刷卡单三张。随后在古城路两家酒店查获刚结束卖淫活动的卖淫女李某林、钟某真、李某菊、费某和嫖客伍某生、李某贤等人。

  经审查,黄某、曾某、马某三人向警方供认自己为了牟取暴利,涉嫌组织卖淫女从事组织卖淫嫖娼活动的犯罪事实。三人交代,他们首先通过微信、QQ群、网络广告、宾馆招嫖信息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嫖信息。并由黄某担任该卖淫组织的管理者,负责招聘卖淫女。当卖淫女应聘以后,黄某就给她们安排工号,并拉进组建的一个名叫“向钱看,向厚赚”的微信群,通过该微信群告知卖淫女上班的地点,每天都会安排在不同的KTV包厢,实施卖淫的具体地址也为不同的酒店房间。

  当有嫖客回应后,就由曾某和马某负责接待“客户”,并安排“客户”在KTV包厢内挑选卖淫女,在选定卖淫女后,两人按照谁接待谁收钱的方式向嫖客收取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嫖资,并将酒店房间门卡交给卖淫女,由卖淫女带客户到附近酒店房间提供性服务。结束以后,再由他们通过微信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给卖淫女发放400元到600元不等的“提成”。

  黄某等三人妄图通过组织卖淫嫖娼活动,给自己带来巨额利益,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公安机关查获。9月28日,江南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黄某在卖淫组织中负责对新进卖淫女进行面试并安排工号、安排每日工作地点、卖淫女请假需经其同意等管理职能,犯罪嫌疑人曾某、马某明知他人从事组织卖淫活动而为其提供招揽嫖客、安排嫖客挑选卖淫女、收取嫖资等帮助,涉嫌组织卖淫罪,对三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老友说法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用、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比一般犯罪行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直接促使卖淫、嫖娼活动的蔓延,严重损害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编辑:农建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