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发票能否税前扣除?广西国税解答纳税人问题
跨年发票可否税前扣除?新办企业是否需要报税?
针对春节前后纳税人的热点问题,税务部门一一解答
跨年度发票能否税前扣除?新办的企业还没发生业务,是否需要向税务部门报税?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票?春节前后,不少纳税人拨打国税部门12366咨询热线,希望能解开疑惑。近日,国税部门对近期的热点问题一一作答。
跨年度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黄女士所在公司使用的经营场所属于租赁性质,2015年才收到2014年12月的租赁发票。黄女士咨询,发票能否计入2014年费用在当年税前扣除?
解答:根据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即使款项已经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外,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黄女士所在公司2015年取得的2014年发生业务的发票,会计上应作为2014年的费用,可以在计算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未发生业务新企业是否需报税?
林先生在2015年新办了一家企业,但目前经营业务还没有发生,林先生想知道,是否要进行纳税申报,编制财务报表?
解答:新开业的企业,只要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根据规定就需要按期进行申报,如果没有业务发生,就是常说的“零申报”。纳税人可以关注“广西国税12366”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其中的“税务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查询自己的应申报属期。
国税部门特别提醒纳税人,在企业成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财务、会计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即使没有收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费用和成本也需要记账和制表,并按照《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票?
玉先生的公司月销售额未达3万元,属于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玉先生咨询,他能否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代开的时候全额预缴票面的税款。不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纳税人而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销售额,不在小微企业免税的范围内,需要足额缴纳。比如,玉先生所在公司当月销售额为2.8万元,其中代开了1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1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无法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