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生火取暖引发山林火灾 家长赔偿35万余元

27.10.2015  21:56

广西新闻网 那坡10月27日讯(通讯员 林荣先)百色市那坡县百都乡的三个孩子相约出去放牛,天冷就生火取暖,结果引发山林火灾,他们的家长为此付出了35万多元的赔偿单。10月26日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

2014年1月22日中午12时许,广西百色那坡县百都乡孩子范明、景浩、永昌三人相约去邻近的云南富宁县田蓬镇上农村委会弄流小组的平果茶山放牛。当范明将自家的牛放出牛栏后,景浩对范明说:“今天天气有点冷,要不要带打火机烧火取暖?”范明同意了景浩的意见,并返回家中拿了一只绿色气体打火机。约下午1时许,范明、景浩、永昌一起赶着自家的牛,来到平果茶山半山位置,三人便在此半山处一边放牛,一边玩耍。下午2时许至3时左右,范明也感觉天气有点冷,就对景浩、永昌说:“去捡些树枝来生火烤烤火。”景浩、永昌也同意了。于是,他们三人就在下山的一块平地上,捡来树枝、枯草,范明拿出气体打火机,点燃枯草、树枝,三人一起烤火取暖。过了一会儿,三人都感觉热了,就把火扑灭,又各自去看牛了。但因没有将火堆彻底扑灭,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共烧了上农村民委员会弄流小组10户村民承包的林地共31.4亩。

2014年2月3日,广西那坡县百都乡感怀村民委干部和云南省富宁县天蓬镇上农村民委干部共6人,一同到火灾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在火灾中损失的经济林木种类、株数情况。核实结果为:共计损失八角树1848株,油茶果树1315株,杉木529株。2014年5月24日,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作出《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富发改价认〔2014〕053号),鉴定结论为,本次火灾中所损失的八角树、油茶果树、杉木价格共计人民币353847元。

事发后,双方因赔偿经济损失问题协商不下,10户村民遂将范明、景浩、永昌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范明、景浩、永昌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353847元,三人的家长负连带赔偿责任。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于10月2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一百三十三条、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由范明、景浩、永昌三人的法定代理人共同赔偿10户村民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53847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编辑:陈丽婕  作者:林荣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