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取款时捡到银行卡 见财忘义取走近7万元

19.12.2017  18:38

正义网滁州12月19日电(吴长忠)多年经营粮食生意,收入颇丰,却见财忘义,用捡来的信用卡在ATM机上提取现金据为己有。近日,经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友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

现年41岁的吴友盛是凤阳县府城镇居民,常年做粮食生意,收入颇丰。2017年4月23日,吴友盛在该县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营业厅取款时,见柜台上有张别人遗失的银行卡,便顺手装进自己的口袋。待办完业务后,他摸出银行卡,发现卡的背面写着6位数字,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卡插进ATM机并输入这些数字,竟进入了系统。吴友盛欣喜不已,觉得捡到了横财,连续取出2万元。1小时后,他又取走4.99万元。

回到家中,冷静下来的吴友盛想起银行四处的监控和被抓获后的刑事惩处,越想越怕,次日上午便携带赃款向警方投案自首。

【 编辑:陆权香  作者:吴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