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农田水利条例》

11.06.2016  09:47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9号国务院令,公布《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2016年6月7日,南宁市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条例》,李伟进局长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局机关领导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发展农业必须大力发展农田水利。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南宁市农田水利设施得到很大提升,但由于历史欠账多、薄弱环节多,保障粮食等农产品供求平衡和安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农田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条例》对如何规划农田水利、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加强农田灌溉排水管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 一是 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条例》纳入“两学一做”重要内容,带头学习,积极宣传。在学习过程中,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例》的法律条文,全面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切实提高依法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 全市水利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要全面落实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机制。要抓好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的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横县、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完成年度为民办实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面积2.4万亩,其中各县不少于3000亩,各城区不少于1000亩。支持贫困地区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重点支持贫困县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 三是 要坚持服务“三农”根本方向,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俯下身子去,沉到一线去,及时掌握农田水利改革试点情况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推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稳步推进维修养护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