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全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

25.05.2018  19:03

  5月21日,自治区民政厅在南宁召开全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贯彻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对广西专项行动任务作了动员部署,对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业务进行了培训,并对下一阶段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了安排。自治区民政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佳克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14个设区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陈佳克强调,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认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之举,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的“必答试卷”,是落实民政部要求的“规定动作”,是推动广西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有效良方”,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安全防范的“唯一选择”。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浩大声势。要开展全面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的数量要摸清、种类要摸清、活动场所要摸清、活动内容要摸清、负责人要摸清。要严格依法执法,执法依据和程序要清楚,执法范围和界限要明晰,执法过程要严格,执法行动要迅速。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全区统一部署、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一盘棋”局面。要加强舆论宣传,深入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坚持综合治理,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会商联动,确保专项行动信息实时共享;要加强平时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建立完善本级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建成纵向横向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机制。要建立综合执法机制,民政部门要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探索建立民政综合执法队伍。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民政部门要争取与发改、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联合处罚;要把社会组织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全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会场


自治区民政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佳克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