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在邕台胞可申请电子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0.09.2015  10:08

  2015年7月1日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实施后,台胞来往大陆入出境手续得到了极大简化。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便利台胞来往大陆,提高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自2015年9月21日起,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据悉,南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是自2013年7月1日起,获批授权实施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电子台胞证签发工作启动后,在邕居住或临时来邕的台湾居民可向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和南宁市辖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同时公安机关将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台胞证。(文后附图示) 

   电子台胞证具备的新特点 : 

  与旧版台胞证相比,电子台胞证采用了卡式证件的形式,携带使用更为方便。据悉新启用的电子台胞证内嵌安全智能芯片,具备自动读取识别的技术基础,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查验比对,并且采用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多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签发和查验效率。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 

   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适用范围 : 

  仍然有效的本式台胞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此外,台湾居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 

  1、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2、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3、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4、需要换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电子台胞证所需材料 : 

  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3、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胞证、本人出生证明。 

  4、提交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电子台胞证办结时限: 

  受理台胞证申请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台湾居民因探病、奔丧、诉讼、处理紧急商务等急于返回台湾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 

  南宁出入境提醒,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须知已在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官方网站公布,在邕台胞可登陆查询,如对相关规定有疑问,可前往或致电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咨询,电话:0771-289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