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检察院保障民生受赞誉

01.03.2016  09:41

  广西检察网3月1日讯(通讯员  张馨月 甘宛鑫)“许科长,感谢你们帮我们讨回了钱,这个年我们过得很踏实,很舒心,孩子上学的费用也有了……有了法律监督做后盾,我们又有信心外出工作了……”2月24日上午,右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许德松科长接到年前欠薪款案件受害人打来的感谢电话。 

  2012年10月,韦某、陆某承接了多个小区水电安装等项目工程,在施工期间其先后雇佣了卢某华、黄某新等35名民工施工建设。自至2014年4月,陆某、韦某以项目部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拒不支付35名民工工资十几万元。2014年7月,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陆某、韦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阴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收到指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但陆某、韦某到期仍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同年8月1日,工友们到辖区的龙旺派出所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对陆某、韦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右江区检察院随后介入该案件,检察机关认为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关乎社会民生,两名犯罪嫌疑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作出限期支付决定后,仍拒不支付报酬,侵犯了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若不尽快将欠款追回,35工人就不能安心过年,欠款不能一拖再拖了。在案件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承办人积极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及会见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细致的刑事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敦促其尽快支付拖欠工资。经过调解,在右江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年前工友们高高兴兴地领到了被拖欠长达两年多,共计164000元的劳动报酬。鉴于两名嫌疑人在案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真诚悔罪,且能主动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也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据悉,2013年起,该院积极发挥基层优势,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注重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消除农民工与工头的积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截止至今,共办理涉及拖欠农民民工案件3件,追回欠款28万余元,有效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作者单位:右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