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司法行政禁毒(北钦防片区)工作座谈会在北海召开
卢万兵副厅长在全区司法行政禁毒(北钦防片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提高认识 主动担当
延伸和拓展司法行政禁毒工作职能
11月12日下午,全区司法行政禁毒(北钦防片区)工作座谈会在北海召开,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及部分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由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卢万兵主持。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瞿国华传达了全国、全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北海、钦州、防城港市司法局负责人汇报了各市司法行政禁毒工作开展的情况。
卢副厅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 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明确指出,戒毒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要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自治区也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然而,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在参与禁毒工作,发挥司法行政禁毒工作职能等工作上思想认识、工作开展、资源整合上极不平衡,禁毒工作职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和延伸,我区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先进模式有待复制和推广。
卢副厅长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参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与中央的指示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正确认识禁毒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明确职责,主动担当,加强禁毒宣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帮教、后续管理服务、法律援助维权、戒毒队伍建设、戒毒科研等禁毒戒毒基础工作;三是要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有禁戒毒场所改扩建和新场所建设工作;四是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不断延伸和拓展司法行政禁毒工作职能;五是要加强领导,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司法行政禁毒工作新思路。
会前,卢万兵副厅长先后到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广西北海戒毒康复所、北海市司法局、合浦县廉州镇司法所、合浦县卫生疾控中心及美沙酮替代治疗站点和防城港市防城区司法所、文昌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东兴市司法局、北仑律师事务所、云鸿律师事务所、东兴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就禁毒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了调研。
座谈会现场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卢万兵对全区司法行政禁毒工作作指示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瞿国华传达全国、全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
卢副厅长到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
卢副厅长到合浦县廉州镇司法所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