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近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参加了会议。我市司法局、各区县司法局分别设立分会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有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选林,12县区司法局局长,市司法局办公室、法宣科、律管科、基层科、法制科、计财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全体人员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吴爱英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下步法律援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二要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三要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四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吴部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强化机遇意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的重大意义,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上,大家认真听取了上海、浙江、河南、宁夏等省市的经验交流发言及会议精神。市司法局黄有光局长就如何贯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出台的重大意义;二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三要结合实际,整合力量,夯实基础,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四要创新体制机制,做到法律援助全覆盖常态化;五要强化指导,创新涉及人、财、物等机制,严格执行案件考评指标。通过抓好工作贯彻落实,达到法律援助增质增效、及时便民,援助范围更广,受惠民众更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服务民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