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高发频发 需留心合同细节

01.08.2015  14:53

  新华网南宁8月1日专电(记者汪军、向志强)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市两级法院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去年全年审结1357件,今年上半年已达1209件,其中基于房屋交付而产生的纠纷比例高达90%。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闭文军介绍,近年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以开发商逾期交房引起的纠纷为典型。这类纠纷主要涉及逾期天数和违约金的计算问题。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由开发商出具的格式合同,合同内容繁多,大多数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只关心房型、房屋面积、房价和交房时间等问题。”闭文军说。

  闭文军等业内人士提醒,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高发频发的情况下,合同细节需处处留心。除关注房价、面积等细节外,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也应“照顾周到”。否则,购房者事后发现这些问题时很难修改合同内容,出现只能接受合同条款或者放弃买房的被动局面。(完)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