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行动 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
在售楼中心里找不到在售楼盘标价牌的踪迹;推出“团购”优惠价,却不能充抵房款……这些行为规不规范,合不合理?这是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此,10月5日,南宁市物价局会同南宁市住房局对广源·大都会、中海国际社区、霖峰壹号、美泉1612、海华东盟公馆、万达公馆、联发君澜等7家在售商品房楼盘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据了解,除美泉1612外,大部分楼盘仍不同程度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或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违规问题。
一些楼盘难觅标价牌“踪影”
昨日,跟随检查小组,记者来到了万达公馆的售楼中心。在现场转了一圈,检查人员发现,在该售楼中心的醒目位置并未放置在售楼盘的标价牌、价目表等信息,沙盘旁一个供翻阅的文件上也仅能了解到该楼盘地下停车位价格。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楼盘制作有“南宁青秀豪宅价格表”放在客服办公室,列明目前剩余219套房源的房号、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单价、标准总价,销售人员均持有一份,但未对外公示,也不向顾客全部公开,而是客户查询哪套就报哪套的价格。
有着同样问题的还有广源·大都会在售楼盘,该楼盘仅在售楼大厅最里侧用电子显示屏进行价格公示,未按规定制作标价牌、价目表等,销售的3号楼224套房未按规定公示申报价格、计价单位、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另有174套房未标识层高、车位配比率、优惠折扣、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和价格举报电话等。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科长何强告诉记者,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对商品房价格和收费进行公示,“该楼盘没有标价牌,电子信息屏只是辅助作用,将进一步调查”。
此外,中海国际社区13号楼160套房未按规定公示每套商品房的申报价格等;联发君澜、霖峰壹号、海华东盟公馆虽公示了价格表,但也存在着标示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等问题。
据悉,市物价局已向广源·大都会、万达公馆、霖峰壹号、海华东盟公馆、联发君澜下达了《行政处理通知书》,要求有关楼盘开发商接受进一步调查。
“团购费”不充抵房款涉嫌欺诈
“交了3万元的预订金,当时接待的置业顾问告知可享受9.6折优惠,回家一看才发现,原来这3万元收据分两张写,其中一万元居然是‘团购费’不能充抵房,这是怎么回事呀?”在检查中,购房者黄女士向检查组反映了自己遇到的购房问题。对此,广源·大都会的销售经理陈先丽坦言,这一万元是“团购费”,不是进入开发商的账户,当时已经在收据上注明的,购房者应该能看到。
另一位购房者何先生持不同看法。他告诉记者,他在购房时也交了“团购费”,相当于由另外的公司来组团买房,所以可以享受9.6折优惠,而且在购房时置业顾问也曾告知他。
据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出台的《南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由监督机构确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实行重点监管,“这一万元‘团购费’不充抵房款,该行为涉嫌欺诈”。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提取了黄女士“团购费”收据的复印件并表示,将带材料回去调查,如果属于价格欺诈的将按相关要求处理。
有的楼盘明码标价成典型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商品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需要。检查组在检查中也看到,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明码标价也有做得较好的,如美泉1612在销售中心设置有一个公示区,摆放了商品房销售价格手册,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码标价,标示内容齐全,标价方式符合规定。
编辑:陆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