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新选任20名人民监督员上岗

27.07.2015  12:16

  广西检察网7月27日讯(通讯员温绍政)近日,防城港市20名新选任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这也标志着该市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201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防城港市人民监督员不再由市检察院选任,全部改由市司法局统一负责组织选任、培训和管理。

  自2014年11月起,防城港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积极沟通,交流,协商确定防城港市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名额分布等选任管理工作。经过初选、公示公告、组织考察等环节,最终确认20名人民监督员,其中10名为原来选任之外,其余10名均为新选任。这20位人民监督员有来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机关干部、教师、律师、社区居民等,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在监督工作中,他们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

  为更好地支持配合人民监督员工作,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探索建立自侦案件案情专报制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并为每位人民监督员订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杂志。积极向人民监督员推荐关注检察院的“两网两微”,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通过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是否依法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的新模式,出台了《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改革。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