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批评17家环评机构及21名环评工程师

04.12.2018  18:10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17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2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以下简称“环评工程师”)公开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从业建设项目的环评机构进行了日常考核,并对2017年度设区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抽查。   经综合考核结果,通报责令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尤其突出的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限期整改12个月;责令被抽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出现2次质量差的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以及被抽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出现1次差且被屡次通报的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限期整改6个月;责令2017年度日常考核2次不合格或被抽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出现1次质量差或3次(及以上)质量较差的山西智威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3个月。另外责令2017年度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4名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6个月,17名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3个月。   通报指出,整改期自2018年10月31日起计算,整改期间广西辖区内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上述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不得受理上述环评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整改前审批部门已受理的可继续完成审批,上述处理意见将作为信用信息被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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