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名见义勇为者获住房补助金

21.06.2015  11:18

  6月19日,市委政法委举行见义勇为人员补助金发放仪式。会上,黄美雨、黎佰林、陈克明等3名见义勇为人员共计获得特别补助金13万元。

  黎佰林是一名普通的废旧品回收工人,也是此次补助金的获得者之一。记者了解到,黎佰林家有6口人,一家人常年租住在白沙大道附近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单间内,对于买房子,他想也不敢想。2012年4月27日,黎佰林在与小偷搏斗时,不幸被小偷用裁纸刀割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手腕肌腱断裂,手指一度失去知觉。之后,他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人员。黎佰林领到了8万元补助金。他说,自己打算买一套经适房,改善家人的居住条件。

  补助金项目是由“海航·见义勇为英模安居工程项目”提供。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2012年7月海航集团联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共同设立全国首个以“关爱见义勇为英模”为主题的专项基金——海航·见义勇为英模安居工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资助覆盖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并优先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优先因见义勇为行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家庭。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提出住房补贴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一次性获得补贴款,并以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两种资助方式发放,使受助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所在地区平均水平。我市上述3名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是广西首批获得该项目奖励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