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后自杀未遂 被抬进法院躺着受审

20.11.2014  18:58

  金陵晚报记者 董红伟

  特殊审判:被告躺在担架上受审

   杀人后没跑,对峙4小时后跳楼

  他本是个不幸的人:14岁时父母意外殒命,外婆一手把他带大;案发后又摔断了腰椎和腿骨,只能躺在担架上接受审判。

  但他所涉嫌的罪行又令人心寒:因为一年前的琐事,他将同事又砍又掐,活活打死之前还逼着对方录下一段遗言。

  他还认为手段并不算残忍。“我有刀,本来根本就不用掐脖子。”在他看来,掐死对方已是一种仁慈。

  今年6月发生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的端午节凶杀案(金陵晚报曾做报道),昨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当庭要求法庭判处自己死刑。

  今年端午节,雨花台区板桥古雄新村的一处出租屋内,一群外地年轻人在推杯换盏。他们都是一家大型钢铁企业的员工。

  酒后,有两人下楼做足疗,剩下喝多了的郭某和林某。此时,林某想起去年七月,他和郭某还是室友,同室的还有几名同事。因为性格问题,林某与室友相处得并不融洽。有次林某深夜回来,发现房门被反锁,因无人开门,他暴怒之下硬是劈门而入,此后便搬了出去。

  “我只是让他告诉我是谁锁的门。”林某说自己本没打算杀人。可即使面对林某手持的菜刀,郭某也没有报出任何一个姓名,最后干脆把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但这更加激怒了林某,在郭某哀求“不要杀我,送我去医院”声中,林某在其头部、脖子、腿等处,砍了近十刀。

  案中还有两个细节:一是郭某妻子正巧来电,林某拿过手机代接,还与被害人妻子通话近40秒。二是砍切过程中,林某还如同电影里的职业杀手一般,拿起手机,说要给郭某录一段遗言。郭某被迫录下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话,最后被掐着脖子停止了呼吸。民警赶到时,林某已不知去向。

  这是一次特殊的审判:撤掉被告人席,调低话筒……四名法警抬着一副担架进了法庭,轻手轻脚放在地上。在旁听席一片惊讶声中,担架上的被告人紧闭双眼,脸色苍白,脚朝法台,面向天花板,手持话筒接受审判。

  因为在半年前与警方对峙后跳下六楼,被告人林某摔断了腰椎和腿骨,他只能躺着受审。

  “你害死了我儿子!”如此状况并没引起被害人母亲的同情,安检使得她只能带进一包面纸,她干脆把它向林某扔去。

   掐死同事前,还逼受害人录遗言

  凌晨3点10分左右,正在勘察现场的侦查员在窗户上发现血迹。

  把手电伸出窗外,一个人影正贴着墙躲在空调外机上。“我不想活了,你们不要管我。”窗外躲着的正是林某。只要民警靠近窗台,他就把腿悬空,作势要跳。

  无论民警说什么,林某都一言不发。上午7时许,相持了近4小时后,林某要来纸笔,匆匆写了遗书,之后从6楼一跃而下。

  林某当庭说,自己当时一心求死,可对地形不熟,被阳台垫了一下,又落在了气垫的边缘,没能如愿。

  可这一跳,摔断了他的腿骨和盆骨,使得他只能以这样的方式上法庭。“即使伤势恢复,人很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林某的辩护律师告诉金陵晚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