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厅局长访谈|尹伊君:监督纠正沈六斤等一批冤错案

15.02.2017  17:01
 

   监督纠正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冤错案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   

  正义网讯(见习记者刘萍)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做客“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时表示,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监督纠正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冤错案件,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得到进一步彰显。

  回顾2016年的办案情况,尹伊君告诉记者,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将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作为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的重点工作之一,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2899件,立案1984件,复查结案1438件,公开审查384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8633件,立案复查2904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4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522件,立案1399件,办结1270件;给予国家司法救助6423人,实际发放救助金5025万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就是要与法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通过纠正一起起冤错案件,来实现对申诉人的权利救济,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尹伊君介绍,2016年,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直接办理和指导下级检察机关监督纠正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如新疆谭新善故意杀人申诉案、天津李松故意杀人申诉案、吉林刘吉强故意杀人申诉案、甘肃沈六斤故意杀人申诉案、安徽杨德武故意杀人申诉案等。

  谈到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时,尹伊君对记者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此案后,最高检迅速成立再审办案组,认真审阅在案全部卷宗,形成2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赴河北全面复核调查案件证据,提讯了与本案相关的另案被告人王书金,实地走访查看了案发现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00余页。在梳理案件疑点,综合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聂树斌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排除有他人作案的可能,应依法改判聂树斌无罪的检察建议,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纠错。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多起刑事申诉案件由异地检察机关负责办理。对此,尹伊君解释,由于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在本地监督纠正中面临阻力等因素,单纯依靠原案所在地检察机关的力量纠正案件,存在诸多无法解决的障碍。“为此,我们研究起草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明确提出对有重大冤错可能的申诉案件交由异地检察机关进行办理,以消除阻力和干扰,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尹伊君表示,目前,该规定已起草了初稿,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出台。

  据介绍,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环节处于整个诉讼过程的最末端,具有回看全程、全面分析的独特视角。“我们坚持把反向审视作为加强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将定期分析、专项分析、个案分析相结合,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在抓好末端处理的同时,深入分析其发生根源,实现源头治理,促进相关司法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尹伊君表示,今年继续要求各级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对上一年度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开展系统的反向审视,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综合报告,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对于2017年的工作安排,尹伊君表示,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更新司法理念,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履行刑事申诉检察职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突出案件纠错,强化再审监督,切实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努力形成并完善纠防冤假错案制度体系;三是规范司法行为,依法赔偿救助,不断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是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司法,抓紧抓实公开审查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五是克服就案办案,开展反向审视,发挥“反光镜”和“显微镜”作用,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六是培树先进典型,提高专业技能,打造高素质刑事申诉检察队伍,形成风清气正、作风优良、干事创业、团结一致的良好风气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